科研实验记录是科研人员在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文献阅读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获得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图片、照片、声像等原始资料,是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档案。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诚信建设,构建健康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现制定学院科研实验记录管理细则,请严格遵照执行。
1.记录规范
(1)用本规范:统一使用学院配备的科学研究实验记录本,采用黑色墨笔做记录,以确保记录的规范性、标准性和可追溯性。
(2)记录完整:记录应覆盖实验方法、结果等部分,实验方法描述应详实细致,需精确到所使用的试剂品类、仪器型号及具体实验条件,保证他人依据记录能够完整重现实验流程。完全相同的方法再次用到时需要引用详细记录时的页码,同一实验因周期较长而不能连续记录时应指明承接的页码,实验失败仍需如实记录。
(3)记录及时:所有原始数据都应直接记录在实验记录本上,实验过程中的任何发现和变化都应立即记录。
(4)记录真实: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条理清晰、数据清楚、保持页面整洁。由于笔误或因实际操作时的条件参数与计划的条件参数有变动而需要更正时,统一采取划单线的方式删去文字或数字,以便于辨别被删去的内容。有关科研的照片、图表等需要粘贴时,需在该页面上骑缝签字。
(5)电子数据:记录结果如涉及电子数据时应在记录本上注明相应文件名,文件名以实验内容加年月日命名(如 实验组1-测试条件-20241220);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求将照片用普通纸打印出来贴在记录本上;电子记录必须整理(文件夹分类)有序、备份和定期更新。原始照片或数据文件不可以删除,分析过程中的中间文件和结果另用文件名保存。
2. 安全保密:记录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标准,记录本应妥善保管,防止未授权访问和数据泄露,涉及敏感信息的记录应加密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 导师查阅:导师需每月至少查阅一次所指导学生的科研记录本,查阅后应认真签写意见与建议,及时为学生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反馈,助力科研工作顺利推进。
4. 过程管理:在开题答辩、中期检查、论文盲评等关键节点前,必须检查科研记录本,对于检查不合格者要求限期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将推迟其培养环节进程。学生毕业时须将记录本完整上交导师处妥善保管,与之相关的电子数据也一并提交至课题组专人保管处,确保科研记录资料的留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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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